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
民事一审调解书
(2020)鲁0602民初8834号
原告:张某,女,1986年9月8日出生,汉族,住莱州市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杨丽渤,山东齐鲁(烟台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王泽慧,山东齐鲁(烟台)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。
被告:姜某1,男,1990年8月5日出生,汉族,住烟台市芝罘区。
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审判员燕燕
书记员李子豪(代)
2020-1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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