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0年7月6日真实案例373字数 125阅读模式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(2019)京0111民初24823号 原告:任某,男,1993年4月7日出生。 被告:王某,女,1992年11月28日出生。 本案按任某撤回起诉处理。 审判长李小芹 人民陪审员许长仁 人民陪审员刘春英 书记员朱磊 2020-06-19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://www.cfccw.cn/10405.html 复制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