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、韩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20年7月24日真实案例282字数 172阅读模式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(2020)豫0303执44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:李某,女,汉族,1980年10月31日出生,住洛阳市涧**。 被执行人:韩某,男,汉族,1979年10月10日出生,住洛阳市西工区。 终结本院(2020)豫0303执449号一案的执行。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。 审判长刘旗 审判员刘雷 审判员雷丽霞 书记员尚真 2020-06-22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://www.cfccw.cn/10395.html 复制链接